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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11 第十一章 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

Updated: 2026-02-04
Release on:2/5/2026

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是DSM-5中一個涵蓋範圍廣泛且臨床意義重大的診斷類別,包含了所有與物質使用相關的障礙以及行為成癮障礙——賭博障礙。這一診斷類別的設置反映了現代精神醫學對於成癮行為本質的深入理解:無論是物質使用還是行為成癮,都涉及類似的神經生物學機制、心理社會因素以及臨床表現模式。本章將詳細介紹DSM-5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診斷類別下各類障礙的診斷標準、流行病學特徵、病因學研究、治療原則以及預後評估等面向,為臨床工作者提供全面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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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物質相關障礙的分類框架與診斷原則



一、成癮概念的演進與現代理解



物質相關障礙的分類與診斷概念經歷了漫長的發展歷程。在早期的精神醫學分類中,物質使用問題被簡單地歸類為「藥物依賴」或「藥物濫用」,這種二元分類雖然便於臨床操作,但往往無法捕捉物質使用問題的連續性與複雜性。DSM-5對這一分類框架進行了重要的改革,將「藥物依賴」與「藥物濫用」整合為統一的「物質使用障礙」診斷,並根據症狀數量將嚴重程度分為輕度、中度與重度三個等級。這一改革反映了對於成癮行為作為一種障礙連續體的認識,而非簡單地將個體歸類為「成癮者」或「非成癮者」。



現代成癮科學的發展揭示了成癮涉及大腦獎勵系統、記憶系統與決策系統的複雜交互作用。當個體使用某種物質或從事某種行為時,大腦的多巴胺系統會釋放獎勵信號,強化該行為的發生。隨著反覆使用,神經適應會逐漸發生,導致耐受性(需要更多劑量才能達到相同效果)與戒斷症狀(停止使用後出現不舒服的身體與心理反應)。此外,成癮還涉及學習與記憶機制,特定的環境線索與使用情境可能與物質效應形成強烈的關聯,導致暴露於這些線索時出現強烈的渴求與使用衝動。



二、DSM-5物質相關障礙的分類架構



DSM-5的物質相關障礙診斷類別包含兩個主要部分:物質使用障礙與物質引起的障礙。物質使用障礙涵蓋了十種主要的物質類別:酒精、咖啡因、大麻、鴉片類物質、鎮靜劑/催眠藥/抗焦慮藥、興奮劑、菸草以及其他未明確列出的物質。每種物質使用障礙都基於十一個核心診斷標準進行評估,包括耐受性、戒斷、無法控制的使用量或時間、花費大量時間獲取或使用物質、減少重要活動以使用物質、儘管知道危害仍繼續使用、以及渴求等。



物質引起的障礙則涵蓋了物質使用所導致的各種精神障礙,包括物質中毒、物質戒斷、物質引起的焦慮障礙、物質引起的憂鬱障礙、物質引起的精神病性障礙、物質引起的雙相障礙、物質引起的譫妄以及物質引起的遺忘障礙等。這些障礙的診斷強調了物質使用作為病因的角色,區分了原發性精神障礙與物質引起的障礙,對於治療規劃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賭博障礙在DSM-5中被重新歸類為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的一部分,而非歸類於衝動控制障礙。這一分類變化反映了研究證據對於賭博行為與物質成癮共享相似神經生物學機制的支持,包括獎勵系統的激活、損失規避的異常以及衝動控制的困難等。



三、物質使用障礙的診斷原則



物質使用障礙的診斷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層面的證據。根據DSM-5的診斷標準,個體在十二個月內如果出現以下十一個標準中的兩個或以上,即可診斷為物質使用障礙:需要使用更多物質才能達到預期效果(耐受性);停止使用後出現戒斷症狀或使用物質以緩解戒斷症狀;使用物質的量或時間超出預期;持續希望減少或控制使用但失敗;花費大量時間獲取、使用或從物質使用中恢復;因使用物質而減少或放棄重要的社交、職業或休閒活動;儘管知道使用物質會導致持續或反覆的身體或心理問題仍繼續使用;出現渴求或強烈的使用慾望;以及使用物質導致無法履行主要角色義務。



物質使用障礙的嚴重程度根據符合的診斷標準數量進行分類:符合二至三項標準為輕度,四至五項為中度,符合六項或以上為重度。這種分級系統有助於臨床工作者評估障礙的嚴重程度並規劃適當的治療強度。此外,診斷時還需要指定是否處於緩解狀態,包括早期緩解(過去十二個月內符合標準但現在不符合)與持續緩解(過去十二個月內都不符合標準)。



在鑑別診斷方面,臨床工作者需要區分物質使用障礙與其他可能導致類似臨床表現的情況。首先,物質使用障礙需要與正常範圍內的物質使用進行區分,後者通常不導致功能損害或主觀痛苦。其次,物質使用障礙需要與其他精神疾病進行鑑別,許多精神疾病可能與物質使用障礙共病,但治療優先順序可能有所不同。第三,物質使用障礙需要排除醫學狀況或其他物質使用所引起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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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酒精使用障礙



一、臨床特徵與診斷標準



酒精使用障礙是物質相關障礙中最常見的類型之一,其特徵為無法控制地使用酒精,導致臨床上顯著的損害或痛苦。根據DSM-5的診斷標準,酒精使用障礙的診斷需要個體在十二個月內出現十一個診斷標準中的兩個或以上。這些標準涵蓋了酒精使用的多個問題面向,從耐受性與戒斷到失控使用、社交功能損害以及繼續使用儘管存在危害等。



酒精使用障礙的臨床表現具有高度的多樣性,不同患者可能呈現不同的使用模式與問題類型。有些患者可能表現為「高度功能型」酒精使用障礙,能夠維持工作與家庭責任,但私下存在大量饮酒行為;另一些患者則可能表現為更嚴重的功能損害,包括失業、家庭破裂或法律問題。酒精使用障礙的病程通常是慢性的,可能經歷緩解與復發的交替循環。許多患者在意識到問題並尋求治療之前,可能已經經歷多年的問題性酒精使用。



酒精戒斷症候群是酒精使用障礙的重要臨床特徵,通常在停止或減少長期大量饮酒後數小時至數天內發生。輕度戒斷症狀可能包括手抖、出汗、焦慮與失眠;嚴重戒斷可能發展為酒精戒斷譫妄,表現為意識混亂、發燒、心跳加速以及可能危及生命的癲癇發作。酒精戒斷譫妄是一種醫療急症,需要立即的醫療干預。



二、流行病學與風險因素



酒精是全球最广泛使用的精神活性物質之一,酒精使用障礙也是最常見的物質相關障礙。根據流行病學研究的估計,酒精使用障礙的終身患病率在一般人口中約為百分之八至十,男性患者的比例约为女性的三至四倍。然而,女性酒精使用障礙的比例在近年來有所上升,這可能與社會角色的變化以及酒精行銷策略的改變有關。酒精使用障礙的發病年齡通常在二十至四十歲之間,但可在任何年齡發生。



酒精使用障礙的風險因素涉及生物、心理與社會多重層面的交互作用。在生物因素方面,遺傳因素在酒精使用障礙的發生中扮演重要角色,雙胞胎與寄養研究顯示遺傳率約為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特定的基因變異,如影響酒精代謝的ALDH2基因變異,會導致乙醛累積產生不舒服的生理反應,降低酒精使用障礙的風險。相反地,某些影響多巴胺系統或GABA系統的基因變異可能增加風險。



在心理因素方面,憂鬱症、焦慮症、人格障礙(特別是反社會人格障礙)與創傷後壓力障礙都與酒精使用障礙存在高度的共病。個體可能使用酒精作為自我治療情緒症狀的方式,但長期使用會加劇原有的心理健康問題。在社會因素方面,家族酒精使用模式、社會規範對酒精使用的態度、可及性以及壓力性生活事件都會影響酒精使用障礙的風險。



三、治療原則與療效證據



酒精使用障礙的治療需要採取綜合性的方法,結合藥物治療、心理治療與社會支持。治療目標包括達成與維持戒酒、改善身體與心理健康、恢復正常的社會功能以及預防復發。治療方法的選擇應根據患者的障礙嚴重程度、共病症狀、治療動機以及個人偏好來進行個別化的規劃。



藥物治療在酒精使用障礙的治療中扮演重要角色。納曲酮是一種阿片受體拮抗劑,能夠減少酒精使用後的快感與渴求,適用於已經完成解毒程序且有動機維持戒酒的患者。戒酒硫是一種乙醛脫氫酶抑制劑,服用後如果飲酒會導致不舒服的生理反應,透過這種「懲罰性」機制來增強戒酒動機。 acamprosate則有助於恢復長期酒精使用所擾亂的神經傳導平衡,減少戒斷後的渴望與焦慮。



心理治療是酒精使用障礙治療的核心組成部分。認知行為治療是研究最充分的心理治療方法之一,能夠幫助患者識別與修正導致問題性酒精使用的認知與行為模式,發展有效的因應技巧來應對觸發因素與渴求動機增強治療則專注於提升患者改變的動機,透過探索改變的利弊、處理矛盾心理與建立自我效能感來促進治療參與。十二步團體互助會(如匿名戒酒會)提供了同伴支持與康復的框架,許多患者從這種長期支持中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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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咖啡因使用障礙



一、臨床特徵與診斷標準



咖啡因使用障礙是DSM-5中相對較新的診斷類別,反映了對於咖啡因作為一種具有成癮潛力物質的認識。雖然咖啡因是世界上最广泛使用的精神活性物質,但大多數人的咖啡因使用並不構成臨床障礙。咖啡因使用障礙的診斷需要滿足物質使用障礙的一般診斷標準,即在十二個月內出現兩個或以上的診斷標準,且造成臨床上顯著的損害或痛苦。



咖啡因使用障礙的臨床表現可能包括無法減少或控制咖啡因使用、使用咖啡因導致功能損害或健康問題、持續使用儘管知道存在危害、以及出現耐受性與戒斷症狀等。需要注意的是,許多國家的文化規範接受甚至鼓勵咖啡因使用,這可能使問題性的使用難以被識別。診斷時需要考慮個體的文化背景與社會情境,避免將正常的社交性咖啡因使用誤判為障礙。



咖啡因戒斷是咖啡因使用障礙相關的重要臨床現象,通常在突然停止或減少長期大量咖啡因攝入後二十四小時內發生。戒斷症狀可能包括頭痛、疲勞、注意力下降、情緒低落與易怒。這些症狀通常在一週內緩解,但可能對日常功能造成影響。值得注意的是,臨床上常見的咖啡因相關問題並非總是達到障礙的診斷標準,許多人可能體驗到咖啡因相關的困擾但不符合完整的診斷標準。



二、流行病學與健康考量



咖啡因使用在全球人口中極為普遍,根據估計約有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成年人每天攝入某種形式的咖啡因。咖啡因的主要來源包括咖啡、茶、碳酸飲料、能量飲料以及巧克力等。雖然大多數人的咖啡因使用屬於正常範圍,但相當比例的人可能存在問題性的使用模式,包括過度依賴、攝入量過高或在不需要的情況下使用咖啡因。



咖啡因使用對健康的影響是一個複雜的議題,現有證據顯示適度咖啡因攝入(每日約三百至四百毫克以下)可能與某些健康益處相關,包括降低某些疾病的風險。然而,過量咖啡因攝入可能與多種不良健康後果相關,包括焦慮、睡眠障礙、心悸、消化問題以及骨質疏鬆風險增加等。孕婦咖啡因攝入的安全閾值尤其受到關注,過量攝入可能與妊娠不良結局相關。



咖啡因使用障礙的治療相對較少被研究,主要因為大多數咖啡因相關問題可以透過自我管理來解決。對於確實符合障礙診斷標準的患者,治療可能包括逐步減少咖啡因攝入、心理支持以及處理可能的共病症狀。重要的是,治療計劃需要考慮患者的生活方式與需求,避免過度嚴格的限制導致生活品質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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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大麻使用障礙



一、臨床特徵與診斷標準



大麻是全球最广泛使用的非法物質之一,大麻使用障礙是其最常見的相關精神健康問題。根據DSM-5的診斷標準,大麻使用障礙的診斷需要個體在十二個月內出現兩個或以上的診斷標準,包括耐受性、戒斷、無法控制的使用、減少重要活動、儘管存在危害仍繼續使用以及渴求等。大麻使用障礙的嚴重程度根據符合的標準數量分為輕度、中度與重度。



大麻使用障礙的臨床表現可能因使用模式與個體因素而異。慢性大量使用者可能表現為認知功能損害(特別是注意力、記憶力與學習能力)、動機下降、情緒問題以及社會功能退縮。有些人可能在短期內使用大量大麻後出現短暫性的精神病性症狀或嚴重的焦慮發作。大麻戒斷症候群雖然在DSM-5中被確認為臨床實體,但其嚴重程度通常較輕度物質的戒斷為輕,包括易怒、焦慮、睡眠困難與食慾改變等。



大麻使用障礙的鑑別診斷需要考慮大麻使用與其他精神疾病的關係。一方面,大麻使用可能誘發或加劇某些精神疾病,特別是精神病性障礙與情感障礙;另一方面,某些個體可能使用大麻作為自我治療焦慮或憂鬱症狀的方式。臨床上需要仔細評估症狀發生的時間順序與因果關係,以作出準確的診斷。



二、流行病學與風險因素



大麻是全球使用最廣泛的非法物質,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的估計,全球約有數億人曾使用過大麻,年輕人的使用率尤其較高。大麻使用障礙的終身患病率在一般人口中約為百分之二至三,但在經常使用者中的比例則顯著較高。發病年齡通常在青少年晚期至成年早期,而早期開始使用與後續發展為使用障礙的風險增加相關。



大麻使用障礙的風險因素涉及多重層面。在生物因素方面,遺傳因素在大麻使用障礙的發生中扮演重要角色,家族研究顯示大麻使用障礙患者的一等親屬患病風險較高。特定的基因變異,如影響大麻素受體功能的變異,可能影響個體對大麻的反應與成癮易感性。在心理因素方面,青少年時期開始使用、存在行為問題或對物質使用持正向態度都是風險因素。在社會因素方面,同伴使用、可及性、社會規範以及家庭環境都會影響大麻使用的風險。



大麻使用對健康的影響是一個持續研究的議題。長期大量使用,特別是從青少年時期開始長期使用,與認知功能損害、精神病性障礙風險增加、呼吸道問題以及動機下降等健康後果相關。然而,也有研究探討了大麻的潛在醫療用途,包括緩解慢性疼痛與化療引起的噁心等,這一議題在公共政策討論中具有爭議性。



三、治療原則與療效證據



大麻使用障礙的治療目標在於達成並維持減少使用或戒除使用,改善相關的功能損害與心理健康問題。治療方法的選擇應根據患者的障礙嚴重程度、共病症狀與治療動機來規劃。對於輕度障礙患者,簡短的干預與動機增強可能已經足夠;對於中重度障礙患者,則可能需要更為結構化的治療計劃。



認知行為治療是大麻使用障礙最被充分研究的心理治療方法之一。這種治療幫助患者識別與修正導致大麻使用的認知與行為模式,發展有效的因應技巧來應對觸發因素與渴求,並建立不使用的活動與生活方式。動機增強治療則專注於提升患者改變的動機,處理矛盾心理並建立自我效能感。 Contingency management(應變管理)使用正向強化原則,透過提供獎勵來鼓勵藥物檢測陰性與治療參與。



藥物治療在大麻使用障礙中的作用尚在研究當中,目前沒有任何藥物被批准專門用於治療大麻使用障礙。然而,一些研究探索了使用藥物來緩解戒斷症狀或減少渴求的可能性,包括口服大麻素藥物與其他類型的藥物。總體而言,大麻使用障礙的治療需要採取綜合性的方法,結合心理治療、社會支持與必要時的藥物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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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



一、臨床特徵與診斷標準



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是物質相關障礙中最具醫學嚴重性的類型之一,涵蓋了對海洛因、嗎啡、羥考酮、氫可酮、芬太尼以及其他鴉片類藥物的問題性使用。根據DSM-5的診斷標準,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的診斷需要個體在十二個月內出現兩個或以上的診斷標準。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的嚴重程度通常較高,相當比例的患者符合中度或重度的診斷標準。



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的臨床特徵包括強烈的渴求、無法控制的使用、耐受性、戒斷症狀以及使用相關的功能損害。鴉片類物質的戒斷症候群雖然通常不會危及生命,但可能極度不舒服,包括腹瀉、嘔吐、肌肉疼痛、焦慮與失眠等。長期使用可能導致多種健康後果,包括注射相關的感染(如愛滋病與C型肝炎)、呼吸抑制、過量死亡的風險以及社會功能損害等。



鴉片類物質過量是一種醫療急症,近年來在全球許多地區的發生率急劇上升,特別是與非法製造的芬太尼相關的過量死亡顯著增加。納洛酮是一種鴉片類物質拮抗劑,能夠逆轉鴉片類物質過量的呼吸抑制作用,是搶救過量患者的重要藥物。



二、流行病學與公共衛生影響



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在全球範圍內是一個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近年來,特別是在北美地區,處方鴉片類藥物的廣泛使用與隨後的濫用導致了所謂的「鴉片類物質危機」。根據統計數據,處方鴉片類藥物使用障礙與海洛因使用障礙的發生率在過去二十年間大幅上升,鴉片類物質相關的過量死亡已成為藥物相關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的風險因素包括處方鴉片類藥物的使用史、疼痛管理需求、既往物質使用障礙史、精神疾病史以及社會經濟因素等。許多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患者是從醫療處方的合法使用開始,逐漸發展為問題性使用與依賴。這一現象凸顯了疼痛管理與成癮預防之間的平衡挑戰。



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對個人、家庭與社會造成深遠的影響。個人層面包括健康惡化、心理問題與社會功能退化;家庭層面包括關係破裂、財務問題與照護負擔;社會層面則包括犯罪、醫療成本與生產力損失。有效的治療與預防策略對於應對這一公共衛生危機至關重要。



三、治療原則與療效證據



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的治療是長期康復的過程,需要藥物輔助治療、心理治療與社會支持的综合干預。藥物輔助治療是治療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的標準方法,包括使用美沙酮、丁丙諾啡或納曲酮等藥物來減少渴求、預防戒斷症狀並阻斷非法鴉片類物質的欣快效應。研究顯示,藥物輔助治療能夠顯著降低非法藥物使用、愛滋病傳播與過量死亡的風險。



美沙酮是一種長效的鴉片類激動劑,在受監管的治療環境中使用能夠穩定患者的狀態並減少非法藥物使用。丁丙諾啡是一種部分激動劑,可在特定條件下由具備資格的醫師開立處方,提供更便利的治療選擇。納曲酮是一種口服或長效注射的拮抗劑,能夠阻斷鴉片類物質的效應,適用於已經解毒且有動機維持康復的患者。



心理治療在鴉片類物質使用障礙治療中扮演重要的輔助角色。認知行為治療幫助患者發展因應技巧來應對觸發因素與渴求; contingency management透過正向強化來鼓勶藥物檢測陰性與治療參與;動機增強治療幫助患者建立與維持改變的動機。十二步團體互助會提供了同伴支持與康復的框架。社會支持服務,包括就業協助、住宅支持與法律援助,對於支持長期康復也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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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鎮靜劑/催眠藥/抗焦慮藥使用障礙



一、臨床特徵與診斷標準



鎮靜劑、催眠藥與抗焦慮藥使用障礙涵蓋了對苯二氮平類藥物、巴比妥類藥物以及其他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的問題性使用。這類藥物在醫療上被用於治療焦慮、失眠、癲癇與肌肉痙攣等症狀,但長期使用或濫用可能導致依賴與障礙。根據DSM-5的診斷標準,這類藥物的使用障礙診斷需要滿足物質使用障礙的一般診斷標準。



這類藥物使用障礙的臨床特徵包括耐受性的發展、戒斷症狀(可能包括焦慮、失眠、顫抖甚至癲癇發作)、無法控制的使用量或時間、以及使用相關的功能損害。苯二氮平類藥物的戒斷症候群可能相當嚴重,特別是對於長期大量使用的患者,突然停藥可能導致危及生命的癲癇發作,因此需要在醫療監督下逐漸減量。



這類藥物的使用障礙可能發生在醫療使用過程中,也可能發生在非醫療目的的使用中。許多患者在不知不覺中發展出依賴,特別是當藥物使用時間超過建議期限或劑量逐漸增加時。老年患者尤其容易受到這類藥物不良影響的傷害,包括認知損害、跌倒與骨折風險增加等。



二、治療原則與預防考量



鎮靜劑/催眠藥/抗焦慮藥使用障礙的治療首要考慮是安全的解毒與戒斷管理。對於依賴這類藥物的患者,治療需要在醫療監督下進行,透過逐漸減量來避免嚴重的戒斷症狀。減量計劃需要根據患者的用藥劑量、使用時間與個體反應來個別化制定,可能需要數週至數月的時間。



在戒斷完成後,治療的重點轉向預防復發與處理根本的焦慮或睡眠問題。這可能包括轉介至認知行為治療來學習非藥物的焦慮管理與睡眠技巧,以及處理可能存在的共病精神疾病。對於原本為治療焦慮症或失眠症而使用這些藥物的患者,需要確保這些基礎疾病得到適當的治療,以減少復發的風險。



預防是這類藥物使用障礙管理的關鍵環節。臨床工作者在處方這類藥物時應遵循最低有效劑量與最短療程的原則,定期評估持續使用的必要性,並在可能的時候優先選擇非藥物治療選項。對患者進行關於這類藥物依賴風險與正確使用的衛教也是預防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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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興奮劑使用障礙



一、臨床特徵與診斷標準



興奮劑使用障礙涵蓋了對古柯鹼、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以及其他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的問題性使用。這類藥物能夠增加覺醒、專注力與欣快感,但也具有高度的成癮潛力。根據DSM-5的診斷標準,興奮劑使用障礙的診斷需要滿足物質使用障礙的一般診斷標準。



興奮劑使用障礙的臨床特徵包括強烈的渴求、無法控制的使用、耐受性、戒斷症狀以及多種功能損害。急性使用可能導致心率加快、血壓升高、瞳孔放大、焦慮與偏執。長期使用可能導致心血管問題、牙齒腐蝕、認知損害與精神病性症狀。興奮劑的戒斷症狀可能包括憂鬱、疲勞、睡眠過多與食慾增加。



古柯鹼使用障礙與甲基安非他命使用障礙雖然都屬於興奮劑使用障礙,但可能呈現不同的臨床軌跡。甲基安非他命使用障礙的病程可能更為嚴重,與更顯著的神經認知損害和精神病性症狀相關。古柯鹼的使用模式可能更間歇性,與「 binge」使用後隨之而來的低落期交替出現。



二、治療原則與療效證據



興奮劑使用障礙的治療是一個挑戰,目前沒有標準化的藥物治療方法。心理治療是治療的主要方法,認知行為治療能夠幫助患者識別與修正導致藥物使用的認知與行為模式,發展有效的因應技巧來應對觸發因素與渴求。動機增強治療則專注於提升患者的改變動機。



Contingency management在興奮劑使用障礙的治療中顯示出良好的效果,透過正向強化原則獎勵藥物檢測陰性與治療參與,能夠有效減少藥物使用並提高治療維持率。康復支持團體為患者提供了同伴支持與持續康復的框架。



雖然沒有被批准的藥物治療方法,但一些研究探索了各種藥物在減少渴求或改善戒斷症狀方面的效果。對於共病的精神疾病(如憂鬱症或注意力缺陷障礙),治療這些共病症狀可能有助於支持整體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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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菸草使用障礙



一、臨床特徵與診斷標準



菸草使用障礙是全球最常見的物質相關障礙之一,主要與尼古丁的依賴性使用相關。雖然社會對菸草使用的態度在過去數十年間發生了重大變化,但菸草使用障礙仍然是全球可預防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據DSM-5的診斷標準,菸草使用障礙的診斷需要滿足物質使用障礙的一般診斷標準。



菸草使用障礙的核心特徵包括對尼古丁的強烈渴求、耐受性的發展(需要更多的菸草才能達到相同效果)以及戒斷症狀(當試圖戒菸或減少使用時出現)。戒斷症狀可能包括易怒、注意力下降、睡眠障礙、焦慮與渴望吸烟。這些戒斷症狀雖然通常不會危及生命,但可能相當不舒服,成為戒菸的重大障礙。



菸草使用障礙的診斷需要區分尼古丁依賴與單純的使用。並非所有使用菸草的人都符合障礙的診斷標準;診斷需要基於功能損害與痛苦的證據。臨床工作者可以使用標準化的評估工具,如弗斯特曼菸草依賴量表,來評估尼古丁依賴的嚴重程度。



二、流行病學與健康影響



菸草使用是全球最大的可預防死亡原因之一,每年導致數百萬人死亡。儘管多年的公共衛生努力已使許多國家的吸煙率顯著下降,但在某些地區吸煙率仍然較高,而且新型菸草產品(如電子煙)的出現帶來了新的公共衛生挑戰。菸草使用障礙的終身患病率在一般人口中約為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男性患者的比例較高。



菸草使用對健康的影響是全面性的。吸煙是肺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血管疾病與多種癌症的主要風險因素。二手菸暴露也對非吸煙者的健康造成危害。戒菸能夠顯著降低這些健康風險,且任何年齡戒菸都能帶來健康益處。



三、治療原則與療效證據



菸草使用障礙的治療目標在於達成並維持戒菸,改善健康狀況並預防菸草相關疾病。菸草使用障礙的治療包括藥物治療與行為治療兩大類,這兩種方法的聯合使用能夠顯著提高戒菸成功率。



藥物治療是菸草使用障礙治療的基石。尼古丁替代療法是最廣泛使用的藥物治療形式,包括貼片、口香糖、吸入劑、鼻噴霧與含片等。這些產品提供尼古丁以緩解戒斷症狀,同時避免菸草燃燒所產生的有害物質。處方藥物如varenicline(一种部分尼古丁受體激動劑)與bupropion(一種抗憂鬱藥)也能有效提高戒菸率。



行為治療包括個別諮商與團體治療,幫助患者發展因應技巧來應對觸發因素、處理壓力與維持動機。電話戒菸專線提供了便捷的支持管道。結合藥物治療與行為治療的綜合干預能夠顯著提高長期戒菸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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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節 其他物質使用障礙與賭博障礙



一、其他物質使用障礙



「其他物質使用障礙」涵蓋了不屬於前面具體類別的物質所引起的物質使用障礙。這可能包括吸入劑(如油漆稀釋劑、汽油)、解離性麻醉劑(如氯胺酮)以及其他濫用物質。這些物質的使用障礙雖然相對較少見,但可能造成嚴重的健康後果與功能損害。



每種物質都有其獨特的藥理學作用與相關風險。例如,吸入劑使用可能導致神經系統損害與器官損傷;氯胺酮使用可能導致泌尿系統問題與認知損害。治療需要根據具體物質的特性與相關的健康問題來制定個別化的計劃。



二、賭博障礙



賭博障礙是DSM-5中新歸類於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的一種行為成癮。其核心特徵為持續且反覆的問題性賭博行為,導致臨床上顯著的損害或痛苦。根據DSM-5的診斷標準,賭博障礙的診斷需要個體在十二個月內出現四個或以上的診斷標準,包括需要越賭越大、屡戒屡败、躁動或易怒、试图戒除或控制時會焦慮、將賭博作為逃避問題的方式、输钱后会企图翻本、撒谎以隐瞒赌博行为、因赌博而损害重要关系或工作机会,以及依赖他人提供金钱以缓解赌博造成的财务困境等。



賭博障礙與物質使用障礙在臨床表現與病因學上存在相似性,兩者都涉及獎勵系統的激活、耐受性與戒斷樣症狀以及類似的認知與行為特徵。賭博障礙的治療方法與物質使用障礙類似,包括認知行為治療、動機增強治療與自助團體(如匿名賭徒互助會)。藥物治療,如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與情緒穩定劑,也在一些研究中顯示出潛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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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物質引起的障礙



一、臨床分類與診斷原則



物質引起的障礙涵蓋了物質使用所導致的各種精神障礙,包括物質中毒、物質戒斷、物質引起的焦慮障礙、物質引起的憂鬱障礙、物質引起的精神病性障礙、物質引起的雙相障礙、物質引起的譫妄以及物質引起的遺忘障礙等。這些障礙的診斷強調了物質使用作為病因的角色,區分了原發性精神障礙與物質引起的障礙。



物質中毒是指物質使用後出現的暫時性心理與行為改變,通常隨著物質的代謝而緩解。不同物質的中毒表現各異,例如酒精中毒可能表現為言語不清、協調障礙與判斷力下降;古柯鹼中毒可能表現為警覺性增加、敵意與偏執。物質戒斷則是在長期大量使用後停止或減少使用時出現的一組症狀,通常與急性中毒的症狀相反。



物質引起的持久性障礙是指物質使用停止後仍然持續存在的精神障礙,包括物質引起的持久性遺忘障礙(導致持續的記憶問題)與物質引起的持久性精神病性障礙(導致持續的幻覺或妄想)。這些障礙的診斷需要在物質使用停止後症狀仍然持續一段時間,且排除其他可能的原因。



二、評估與治療考量



物質引起的障礙的評估需要仔細收集病史,包括物質使用的類型、頻率與量、症狀發生的時間關係以及症狀的表現形式。毒理學篩檢可能有助於確認物質暴露。評估還需要排除原發性精神疾病的可能性,這可能需要精神狀態檢查與必要時的進一步評估。



物質引起的障礙的治療首要考慮是處理急性中毒或戒斷的醫療需求。在穩定患者後,治療的重點轉向預防復發與處理根本的物質使用障礙。對於物質引起的持久性障礙,可能需要長期的精神醫學治療與康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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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結



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是DSM-5中一個涵蓋範圍廣泛且臨床複雜的診斷類別。從酒精、咖啡因到大麻、鴉片類物質,從鎮靜劑到興奮劑再到菸草,各類物質的使用障礙都有其獨特的臨床特徵、流行病學模式與治療需求。賭博障礙的納入則反映了對於行為成癮與物質成癮共享相似機制的認識。



在臨床工作中,正確識別與診斷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對於規劃有效的治療計劃至關重要。治療需要採取綜合性的方法,結合藥物治療、心理治療與社會支持。對於大多數物質使用障礙,認知行為治療與藥物輔助治療的聯合使用能夠取得最佳效果。康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持續的支持與預防復發措施。



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與其他精神疾病及醫學狀況的高度共病強調了綜合評估與治療的必要性。臨床工作者在評估物質使用問題時,應同時考慮可能存在的共病症狀,並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制定個別化的治療計劃。透過適當的評估與治療,許多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患者的症狀可以得到改善,其生活品質與社會功能可以獲得提升。


總目録

D00 DSM-V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 導覽版


D00 DSM-V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 導覽版


D01 第一部分 診斷規範與說明 DSM-5的理論基礎與臨床應用指南


D01-01 第一章 神經發育障礙 分類、診斷與臨床實務


D02-01 第二部分:診斷類別與障礙,神經發育障礙類別概述


D02-02 第二章 思覺失調障礙與其他精神病性障礙詳細解說


D02-03 第三章 雙相情緒障礙與相關障礙詳細解說


D02-04 第四章 憂鬱障礙詳細解說


D02-05 第五章 焦慮障礙詳細解說


D02-06 第六章 強迫症與相關障礙詳細解說


D02-07 第七章 創傷及壓力相關障礙


D02-08 第八章 飲食障礙


D02-09 第九章 睡眠-覺醒障礙


D02-10 第十章 性功能障礙


D02-11 第十一章 物質相關與成癮障礙


D02-12 第十二章 神經認知障礙


D02-13 第十三章 人格障礙


D02-14 第十四章 解離障礙


D02-15 第十五章 身體症狀相關障礙


D02-16 第十六章 破壞性、衝動控制與品行障礙


D02-17 第十七章 物質相關與醫學狀況引起的障礙


D02-18 第十八章 其他精神障礙


D03 第三部分 附錄詳細解說